为被羁押人员"找关系"转账4万 程序抗辩成功驳回
案件分类:不当得利/特殊民事(刑民交叉)
案件关键词:不当得利、公序良俗、刑民交叉、程序驳回、非法目的资金、民事受理范围
案例内容:
案情简介:丁某应孙某之托,向黄某A账户转账40000元用于"找关系"(当时孙某已被刑事拘留涉嫌开设赌场罪)。后孙某称未收到款,丁某先以民间借贷起诉被驳回,又以不当得利起诉黄某A等人要求返还。
争议焦点:该4万元转账是否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,还是属于非法目的的资金往来。
处理结果:王律师代理被告之一孙某。法院认为该款项系为被刑事羁押人员"找关系"使用,目的非法、手段违背公序良俗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畴,依法驳回起诉。
典型意义:准确识别"找关系"类资金往来的非法性质,引导法院适用公序良俗条款实现程序上驳回,为涉及刑事关联资金的民事案件提供了有效的程序防御策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