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期间销售伪劣口罩 专业辩护争取缓刑
案件分类:刑事辩护 / 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用器材罪
案件关键词:伪劣医疗器材、涉疫犯罪、认罪认罚、缓刑、退赃谅解、医学鉴定
案例内容:
案情简介:2020年2月(新冠疫情初期),李存先通过微信购买一次性医用口罩2万只,总价62000元,后销售给他人。该批口罩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,其中4000只流入某初级中学。案发后李存先退还全部62000元货款并取得谅解。李存先患有先天性心脏病,系初犯,自愿认罪认罚。
争议焦点:新冠疫情期间销售伪劣口罩如何量刑,能否适用缓刑。
处理结果:陈律师代理被告人。法院判处李存先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、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五万元。
典型意义: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涉疫犯罪从严的大背景下,成功争取到缓刑结果;积极促成全额退赃并取得谅解,充分利用医学鉴定(严重心脏病)争取从宽处理,展现涉疫犯罪领域的专业辩护策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