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租银行卡涉嫌帮信罪 两被告人均获缓刑免实刑
案件分类:刑事辩护 /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案件关键词:帮信罪、出租银行卡、电信诈骗、缓刑、退赃、初犯偶犯
案例内容:
案情简介:2021年7月,马某靖明知他人可能实施信息网络犯罪,将本人银行卡交孙某峰使用,该卡用于电信诈骗,马某靖获利1600元;孙某峰亦将名下多张银行卡通过马某靖交他人用于网络诈骗,获利2000元。被害人被骗72820元流入上述银行卡后被迅速转移。二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。
争议焦点:出租出借银行卡的行为是否构成帮信罪,能否争取缓刑。
处理结果:徐律师代理孙某峰、陈律师代理马某靖。二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、缓刑六个月,罚金三千元,违法所得予以没收,均避免实刑羁押。
典型意义:两名被告人均实现缓刑。律师从"初犯、偶犯、主观恶性小、作用较小、积极退赃"等多角度争取从轻,体现律所在刑事案件中的精细化辩护能力。
